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案卷质量,河南省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6年6月份开始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
一是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范围为各县(市)、区局执法工作,检查内容为2006年1月1日以来立案的行政处罚案卷。二是明确执法标准。包括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并亮证执法,执法对象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是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处罚决定是否及时和依法进行、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和案卷是否文字规范、表述准确、材料齐全、整理有序八个方面。三是自查自评与统一评查相结合。首先要求各县(市)、区局自行组织执法自查和案卷自评,并写出自查报告,然后随机抽取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上报市局进行统一评查,在各县(市)、区局全部按时报送案卷的基础上对个别县局进行实地突击检查,以确保执法检查的随机性、公正性,确保检查结果客观、真实。四是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改进提高;案卷统一评查结束后,及时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证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案件定性等进行归纳,及时反馈,并督促各县(市)、区局尽快针对问题整改、提高。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贯彻了《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过错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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