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医疗网报道,近日,黎川局在某药店进行GSP跟踪检查中,发现该药店销售一种体温计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产品证号是“注册证号:浙药器监(准)字第22006号”。此外,该产品标示由舟山统新仪表有限公司出品。由于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编排方式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同,执法人员当即对该产品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经与舟山统新仪表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回函确认从未生产过如此标示注册证号的体温计,该产品属于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假冒医疗器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查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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