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撰文 | 刘柳 最新消息,江西省副省长李利已调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4月2日下午,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利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据江西日报消息,李利已调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 1962年9月出生的李利,是土生土长的江西干部,曾长期任职于卫生系统,是副主任医师。 李利19岁开始从医,从江西省大余县医院外科医生起步,30岁成为大余县医院院长,此后历任赣州地区卫生局副局长,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厅长,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 2016年底,李利跻身副省级,任江西副省长,负责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人防等方面的工作。此前有媒体报道,李利曾是当时唯一一位从省卫计委主任职位上调副省长的干部。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机构改革方案同时提出,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 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于上月成立。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毕井泉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利简历 李利,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江西信丰人,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入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副主任医师。 1978年11月至1981年11月,赣南医学专科学校医疗系医疗专业学习; 1981年11月至1984年11月,江西省大余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 1984年11月至1988年08月,大余县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 1988年08月至1992年08月,大余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 1992年08月至1993年11月,大余县人民医院院长; 1993年11月至1994年12月,大余县卫生局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 1994年12月至1995年02月,赣州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兼大余县卫生局局长; 1995年02月至1997年01月,赣州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7年01月至1999年07月,赣州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赣州地区人民医院院长(正处级)党委副书记; 1999年07月至2005年04月,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其间:1997年08月至1999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0年09月至2002年06月,中国社科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5年04月至2007年03月,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03年09月至2006年07月,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7年03月至2009年02月,江西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年02月至2010年03月,江西省卫生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2010年03月至2013年12月,江西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10年09月至2011年0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7年01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年01月至2017年0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017年0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7年04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