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代理经销向物流配送转变
——药品批发企业必经之路
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主任李宪法
嘉宾精彩观点
广东的挂网限价,是集中采购的一种异化、变体,但挂网限价不能触动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制度,限价的主体及法律依据也难以确定,我不认为它具有模式价值。
我国的医药商业企业的销售服务将被逐步弱化,物流配送将会成为医药商业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
记者:目前药品招标改革的走向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有人认为6年前的集中采购是一次失败,那么放在广东全面网上竞价采购背景下,你如何理解这一制度?
李宪法:药品招投标制度实行六年以来,由于缺乏对整个行业链条各个环节综合治理的配套制度,致使药品价格的合理监控、医生用药控制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以致百姓、药企、医疗机构、政府四方不满意,但我认为虽然集中招标采购不尽人意,但政策的方向是正确的。
目前广东准备实行的挂网限价,其实质是集中采购的一种异化、变体,挂网限价可以避免大量重复投标、评标,有利于政府更加有效的二次限价,相对于地市为单位的招标限价是一个进步,以地市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向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竞价采购的转变,也是符合药品走向互联网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但挂网限价不是集中采购,不能触动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制度,限价的主体及法律依据也难以确定,所以我不认为它具有模式价值。
记者:网上限价竞争过分注重价格,对产品质量的关注过于消极,你认为价格真的就是检验医药是否“阳光”的唯一标准吗?药价真能彻底解决多年来药价虚高的顽症?
李宪法:我看过广东网上招标的第九稿,方案中对竞价品种按比例淘汰的做法确实值得商榷。如果价格高低是入围的唯一标准,就应该设定标底价格,让合格的品种全部入围。而方案描述的是一种强制性市场准入规则,这种仅仅以价格论成败的做法对追求优质优价的企业并不公平。
药价虚高在中国应该辨证来看,这是一个复杂系统的综合问题,它与目前中国医药不分家的现状,甚至更深层次的医改政策体制有关,如果单纯地寄希望于招标采购就能从根本上改观,也是不现实的。但如果真正执行,加强招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应该对药品价格的回落产生积极的影响。
记者:网上招标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要求是更高了,这似乎预示着简单经营的医药商业企业面临着被迫转型,你如何看待网上招标采购对医药商业企业的机遇和挑战?
李宪法: 现在不同形式的招标模式探索最大的贡献,是它促使了医药行业在完全被动的情况下接受一系列现代流通方式,为我国药品流通的现代化进行必要的准备。医药批发企业转型是必经之路。
随着网上或者集中招标采购规模的适度扩大,现有的药品批发企业无法满足集中采购的配送要求。在这一制度的推动下,我国的医药商业企业的销售服务将被逐步弱化,物流配送将会成为医药商业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药品批发企业将由代理经销企业向物流配送企业转变。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务转型将减少我国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形成生产企业通过虚拟代理同医疗机构直接交易,这样将极大地提高药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净化药品流通市场,规范流通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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