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广东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意在规范和促进低价药品生产流通。那么对低价药来说,又是大杀招吗? 低价药品动态进出 《通知》指出,以药品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凡符合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药品,执行国家低价药相关政策,超出这个标准将不执行。 同时明确,建立低价药品动态进出机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自主进出低价药品管理,对药品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价格管理政策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事实上,广东的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政策,与宁夏、陕西、四川、山西等省的规定大同小异,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进入或退出当地管低价药品管理,部分地区还要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做好明码标价。 这似乎也印证了一个时代趋势,那便是动态调整。今年4月,人社部就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发出征求意见,其中就包括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退出机制,实现各方诉求充分表达。 约800种低价药挂网 近日,发改委在十八大以来价格改革成就专题报告中指出,目前实行低价药管理的有800种左右。同时,对于低价药实行直接挂网采购,不再竞价招标,避免价格恶性竞争。 具体措施为,根据低价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特点,对低价药品实行日均使用费用上限标准控制,具体交易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建立更加灵敏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发改委的这番总结,以及今年以来各省的政策,似乎都在否定坊间传言:低价药可能会回归到竞价模式,除了用量小、临床必备的低价药仍实行国家招标,定点生产,议价采购,其他低价药重回集中采购,价低者得。 也就是说,接下来低价药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改变或难以加大。对于已经进入低价药目录的药企来说,可以暂时放心了。 城里的药企想到城外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低价药虽好,但对各方来说,仍有隐隐之痛。一来是原料价格上涨,一些药企在亏损供应药品;二来,部分药品短缺,患者难以用到低价药。 近年来迫于压力,不少药企提高了低价药的价格。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一款名为“华法林钠片”心脏病常用药的价格从原价10多元一瓶,突然涨到了120元,价格居然涨了近八倍。 今年10月,江苏某医院曾发出药企对该药的提价通知。耐人寻味的是,这家药企还给出了依据: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低价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政府制定最高零售价”改为“由企业根据成本和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具体价格”。 目前,江苏省药品采购中心关注到这个擅自抬价行为,并已约谈企业。江苏省卫计委药政处相关负责人明确,在新的招标价格未出来之前,须按照原中标价格供应,否则可将其列入不良企业。而药企表示,原价供应将是亏本运行,如医院需要,将会继续供应。 另据报道,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对市内药品销售企业、大型医院等单位进行调研走访,发现有部分低价药价格上涨较明显。 监管不是独角戏行为 当年,取消了药品定价之后,有人欢呼消失的低价药又重新回归市场了。而现在,面对低价药在市场中出现了缺货、断供、提价等问题,又有人呼吁,政府又要适当出手了。 通常来说,药企喜欢绕过常用和急救药品,这样药价弹性大。药物有效期一般都较短,生产量掌握不好,容易造成成本增加。 对药企而言,继续低出成本价供应,将会一亏再亏。如果药企退出,那么选择替代品,也是无可厚非的。只不过,如果这个药品没有替代药,那又该如何呢? 对政府而言,一方面,要防止低价药短缺、断供,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药企去除旧药换新装,乱涨价。对于药品定价,定价不能“一放了之”,市场培育与行政监管要加快配套。既要市场又要计划,两套模式夹带运行。 最后想说的是,监管从来都不是独角戏的行为。卫计委、药监局、发改委等多个部门,都有义不容辞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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