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食药监局通报7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典型案例),涉及药品类2起,食品类5起。其中,临沂民泉药业、山东康源医药均因存在多项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行为,被给予警告处罚。 部分食品类案件为:临沂谷生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当事人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78元、罚款5000元。姜良彩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旺旺小小酥”,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5万元。孙运本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油条,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罚款5万元。谢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油条,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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