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2017年呼和浩特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时间为3月13日至31日。 据了解,医疗机构取得相关证件时间要求具体为:2016年9月前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正常营业。药店取得相关证件时间要求具体为:2016年9月前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医药机构的经营面积、执业人员资格要求和其他申报条件按照2016年8月17日发布的《关于呼和浩特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附件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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