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湖南:对药品回扣实行“五不准”
湖南:对药品回扣实行“五不准”
来源:-    浏览:615   更新时间:2016年12月2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新华社长沙12月29日电(记者帅才)记者从湖南省卫计委获悉,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督查工作组抵达湖南,督促指导湖南省做好个别医师涉嫌收受药品回扣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目前,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已经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涉事医院展开调查,涉事医院已对一名医生停职,涉事药品暂停挂网销售资格。

湖南省卫计委对药品回扣问题已提出“五不准”要求,下一步准备开展整治医疗行风行动。

湖南省卫计委对药品回扣提出的“五不准”要求是: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收受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准违反规定外出会诊手术;不准参与医药商品推销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不准销售人员进入诊疗区域从事药品、器械等商品推销活动;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据悉,湖南省将把政府对公立医院管理的重点放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规划、管评价上来,同时建立规范有效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全面推进省级跟标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全额网上采购和药物流通“两票制”,净化医疗流通领域的生态环境,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并加强对医疗资源配置、药品流通、医疗费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全程监管,逐步净化医疗、医保、医药领域的生态环境。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