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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母亲医药费 开封一不孝子被判刑
来源:-    浏览:2107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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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羔羊跪乳,乳鸦反哺,赡养父母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刘某在母亲病后不闻不问,甚至不愿意出医疗费,孰不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身边的事儿

  家住杞县某乡镇的老太太王玉花(化名)年逾八旬,一生辛辛苦苦养育了二子一女,按说这个年龄本该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谁知却因家务琐事打起了官司。今年年初,王玉花因生病住院治疗,花去了数千元的医疗费,在商量如何分担医疗费用时,儿女三个起了争执,刘某以父亲是自己养老送终为由,拒不承担母亲的医疗费用,历经几次协商,均无结果。无奈之下,王玉花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刘某支付医疗费。7月26日,杞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依法判令被告刘某支付母亲王玉花医疗费25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置之不理。

  8月29日,王玉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王洪湾和寇奇峰多次给刘某做思想工作,但刘某仍不愿支付医疗费用。9月29日,针对刘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和态度,杞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判决。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取证,认为刘某完全有能力履行义务。针对其在有能力履行情况下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符合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法定要件,该院遂依法将该案送至公安机关,杞县检察院也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结果

  11月25日,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这样一起案件,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刘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在此期间,刘某的家属主动将案件执行款和罚款送到法院,且认罪态度较好,杞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张东通讯员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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