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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    浏览:516   更新时间:201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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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29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通知,复星集团于2016年8月29日增持了本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6 年8月29日,复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买入方式以均价约人民币23.24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共计1,502,000股,分别 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约0.08%和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06%,增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491万元。

  本次增持前,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923,453,264股A股股份,分别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约48.33%和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9.91%。

  本次增持后,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924,955,264股A股股份,分别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约48.41%和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9.97%。

  二、增持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复 星集团拟自2016年1月28日起算12个月内通过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万元(含2016年1月28日已增持的2,811,950股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2016年1月28 日已增持的A股股份)。

  2016年1月28日,复星集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买入方式以均价约人民币17.52元/股的价 格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共计2,811,950股,分别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约0.15%和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12%,增持总额约为人民币 4,927万元。

  以上增持计划及首次增持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 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4)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5)。

  截至本公告日,复星集团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8,417万元,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19%。

  三、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复星集团承诺,复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复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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