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8月9日专电(记者帅才)记者从湖南省卫计委获悉,近期湖南省在启动对长沙、株洲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基础上,将启动其他12个市州城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这意味着湖南省所有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后,湖南省城市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以2015年药品合理差价额和医疗服务项目降价额为基数,按 基数的80%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价总量,其余部分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予以补偿。与此同时,所有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将降 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其中检查费中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降幅不得低于10%。 湖南省将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适当 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康复和民族中医服务费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医药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薪酬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协同推进、衔接配套,形成政策合力。保持公立医院人均费用相对稳定,总体上不增加患者个 人的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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