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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全面取消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
来源:-    浏览:743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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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身边“定点”更多

潍 坊新闻网3月17日讯 3月1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日前下发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我市人社行政部门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简称“两定资格审查”),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

申请

不用再向人社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获得行政审批,向当地县市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影响

纳入条件更宽泛,市民身边的定点医药机构多了,就医更方便。

监管

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调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不用获得人社行政部门的审批

近日,我市下发了《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6)5号文件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医药机构申请成为定点机构时, 不用再向人社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获得行政审批,而是向当地县市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即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组织开展多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协 商谈判,鼓励医药机构在质量、价格、费用等方面进行竞争,将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管理规范的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签订服务协议。

协 议签订后,对承担多项医疗保险业务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尽可能地合并协议内容,避免重复签约。根据不同医疗机构规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特色等,分 别明确医保支付范围,体现差异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报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原 已取得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尚未到期的,服务协议继续有效。2016年,为做好新增住院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衔接工作,愿 意承担住院协议管理服务业务的医疗机构,可于今年第二季度或第四季度第一个月15日之前,持规定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中心城区 三级医疗机构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将增多很大一批定点医药机构

据 市人社局医疗生育科科长苑耀明介绍,此次全面取消“两定资格审查”,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后,有两个重要的转变,一是医药机构申请成为定点机构 时,由原来的行政审批变为了协议管理,二是医药机构申请成为定点机构由原来的一年一次变为了一季度一次。“对于医药机构来说,纳入条件更宽泛了,一年中申 请的次数也多了,将会有很大一批医药机构被纳入定点范围,成为定点机构,客户也会随之增加。对于市民来说,身边的定点医药机构多了,就医时也会更加方 便。”苑耀明告诉记者。

同 时,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后,人社部门的工作重点也随之改变,从重准入转向重管理,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调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 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履行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也会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违规 行为,提出整改意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涉及其他部门的,会提请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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