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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院不当处方将被公示和点评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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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人日报报道,针对一些医院医生开大处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近日,吉林省卫生厅和监察厅联合制定了《全省公立医院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试行)》,主要对医院内、外科疗区医生的住院病历和用药处方进行点评。   根据该制度,吉林省各级医疗单位医生的不当处方将在院内进行公示和点评。点评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医院处方点评机构组织专人通过医院内部网适时监控医生开的医嘱、处方,掌握医生用药动态,对处方调剂、临床查房和病历用药质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进行定期点评;二是每季度根据本院的住院病人数量,确定随机抽查开方日一天的住院处方和病历数,对各疗区中单处方最大金额或者患者提出疑问的医生用药处方进行一次点评公示;三是对医院每季度住院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20位的西药(重点是抗菌药物)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对查房过程中发现的医生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通报,提出合理用药意见或建议,教育和警示当事医生及更多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行为。   此外,该制度要求各医院对住院病历和处方进行专项用药质量控制,坚持“事前控制,过程维护,结果评价”的原则,重点控制在医院运行的病历和处方以及患者提出疑义的地方。各医院要出台切合实际的《医院处方点评综合评价奖罚细则》,对医生合理用药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医生的效益工资挂钩。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吉林省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将定期对医疗机构开展处方公示和点评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瞒报不合理处方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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