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山东省药品 质量公告》(2016年第三期)。根据山东省药品抽验计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范围内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了药品质 量抽验。其中,潍坊市安丘回春医药有限公司因售卖含量测定不合格的紫苏子,遭到通报。
2015年8月中旬至12月底,山东省共完成流通使用环节评价性抽验909批,合格905批,发现不符合标准 规定药品4批;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行组织开展重点监督抽验5532批,采取当地抽,集中检的抽检模式。目前,已核查确认436批次不合格药品(包括中药 饮片420批,其它药品16批)。其中,潍坊的安丘回春医药有限公司因售卖含量测定不合格的紫苏子,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检品名称为紫苏子,生产企业为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41101,供样单位为安丘回春医药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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