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长沙市卫计委获悉,经调查核实,长沙市宁乡县、浏阳市一些医务人员收取药品回扣,近日受到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经查,2013年10月至2015年9月间,宁乡县中医院黄新畅、杨上游、何国志、任跃龙、陈培生、王重华、喻昭乾、林林等8人,宁乡县妇幼保健院李星星、蔡腊梅等2人,浏阳市中医院黄琳、张伟平等2人收受北京韩美公司医药代表药品回扣,金额从300元到3600元不等。
宁乡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卫计局对相关人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和行政处分决定,并视违法情节轻重,分别对8名涉及收受回扣的医师给予暂停执 业的行政处罚;免去3人行政职务;解除1人返聘合约;对8名医师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纪检部门对3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分管领导给 予党内警告处分;对4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做行政问责、诫勉谈话处理;对2名因监督不力,负有监督责任的单位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写 出书面检查;对4名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浏阳市卫计局作出处分决定:对2名当事人给予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并视违法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评定为“不合 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档次。对2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1名负有直接分管责任的单位副职和1名因监督不力,负 有监督责任的纪委书记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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