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过期药品成“隐形炸弹”?
过期药品成“隐形炸弹”?
来源:-    浏览:5714   更新时间:2016年01月1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放在家里的药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过期,于是就随手往垃圾桶一扔,相信不少市民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不过要注意了,误服过期药品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将过期药品与生活废品一起处理也属于不当的处理方式,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此次珠海“两会”期间,就有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回收过期药品的提案。委员们普遍认为,政府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推动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

设过期药品回收专项小组

市政协常委、天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贺良梅在《关于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建议》的提案中介绍,药品一旦过期,不仅丧失了原有的治病功效,甚至 还有可能产生毒性、过敏和耐药反应,严重威胁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甚至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流向农村市场或重新回到药店。同时,过期药品如果同生活垃 圾一起填埋,会产生大量的有害物质甚至有毒物质,对空气、土壤或水源造成污染。

对此他建议,政府药物监督及环保部门应联合有关专家,研究如何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推动及监督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

“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发动行业协会组织成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专项小组’,并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支持。或者由行业协会发起向医药业内企业筹集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贺良梅介绍,专项小组负责对过期药品回收进行长期的、有规划的实施及监督工作,也可深入各大社区、住宅小区组织过期药品回收专题活 动等。

此外他还提出,要增加过期药品回收点,提高回收的便利性。“建议可与各大药店合作,或制定相关规定令其执行,并且可以实施双向积分制,对负责回收的 药店及上交过期药品的市民给予一定的积分。”贺良梅说,药店积分达到一定程度可评定相关等级,政府给予相应奖励及授予荣誉牌匾,市民积分也可按程度给予购 买新药的折扣优惠。

规范药企为药品“瘦身”

在致公党珠海市委员会提交的《关于通过立法加强过期药品统一回收销毁力度的建议》中则提到,过期药品统一回收销毁要想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必须从源头抓起,建立长效机制。对此致公党珠海市委员会建议,应制定相关规范,制药企业要对药品进行“瘦身”。

“药品包装过大是过期药品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药品生产企业应为药品包装‘瘦身’,引进小包装药品,以方便消费者按需购药、医院按需开药,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提案中写道。

其次,由于某些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生间存在“开处方拿回扣”的潜规则,因此需要健全并完善相关制度,拒绝医生大处方。此外,珠海还应完善医保制度,做到患者用药名称与症状相关,同时用药数量合理。

提案中同时也提到了完善现行法规的必要性。目前,过期药品回收仍缺少合法渠道,因此首先要完善药品管理法,加大对非法回收、销售、处理 过期药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其次要明确过期药品回收的主体,制定过期药品回收的相关制度。过期药品可以分为企业过期药品,和家庭过期药品,企业过期药品的销 毁费用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家庭过期药品由政府财政承担,但最主要的是要明确销毁渠道和程序,避免申报无门,多部门审批,部门之间不作为和踢皮球现象。“建 议由协会牵头组织和集中收集,统计、上报和组织销毁,并做好记录,食药监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在市垃圾发电厂或医废厂进行无公害化销毁。”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