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日报报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就在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日通报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硝唑注射液被查出无菌检查不合格之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公布的第二季度全省药品抽查检验结果中,"扬州中宝"生产的4个批次两种注射液被检验"不合格"。
记者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到这份药品质量公告,其中"扬州中宝" 生产的批号为0508233、0509041、0509033的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和批号为0508124的替硝唑注射液(规格为100ml:0.4g)均为不合格药品,不合格项目均为"可见异物"。
位于宝应县的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型综合性制药企业,隶属山东黄河集团。它生产120多个药品制剂品种和一些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等,目前已形成年生产输液6000万瓶、针剂3亿支、片剂20亿片,胶囊5亿粒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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