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4日发布消息称,2015年底前,将全面取消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项目。 这意味着定点医药机构确认由行政部门进行两定资格审查后再由经办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的“两步走”,转变为仅由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一步走”。 据 介绍,按国务院要求,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应将定点医药机构条件主动向社会公 开,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无论其级别、类别和所有制性质,均可对照条件自愿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社保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