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梦)日前,省卫计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的通知》,明确6种行为将分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招标采购不良记录。
为进一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我省认定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 构的工作人员具有行贿行为的,经各级纪律检查、监察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对受贿人的处理认定行贿人对受贿人具有行贿等两种行为列入商业贿赂不 良记录;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标商标持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 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违反价格法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将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违规经营药品即采取欺骗手段取得相关证照等四种行为列入招标采购不良记录。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