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冷藏储存的止血针剂被随意堆放在仓库一隅,任凭“秋老虎”的“煎熬”;本应储存在干燥环境中的“妇康宁”却被放在潮湿的地面上……据北京晚报报道,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一些医药企业在兰州私设药品储存库房,给患者的安全用药造成潜在隐患。
据悉,辽宁诺康医药有限公司驻兰办药品仓库在一栋家属楼的地下室,在一间不足6平方米的库房中堆放着大量药品,均不符合储存要求。本应在2℃至8℃度条件下冷藏的生物制品“注射用血凝酶”,却被放在这间室温25℃的狭小仓库中,而且眼前堆积的药品同墙壁之间是零距离接触,甚至连药品的包装箱都湿漉漉的。这同《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储存的要求严重不符,药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但辽宁诺康医药有限公司却无所谓地表示这是暂时存药的地方。
根据药品法规定,外省驻兰办在兰州设立药品库房,必须要报甘肃省药监局审批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但是,这些库房不仅面积不够标准,而且高温潮湿的环境,同药品储存的最基本要求干燥、阴凉、通风背道而驰,药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按相关规定,这类私设药房存储的药根本无权进入现货交易。但据药监执法人员调查显示,其药品至少有70%销往兰州各大医院。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资料证明,本来没有资格现货销售的药品,却被直接销往医院。而卖出的药品正是这些简陋的库房中存放的不合格药品。
信息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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