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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 记者陈屿、通讯员袁福国、冯波) 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社会公开曝光2014年度药品黑名单,湖北诺盛医药有限公司名列其中,期限为2014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8日。
2014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含可待因复方制剂购销行为进行飞行检查,查实:自2014年1月至7月,湖北诺盛医药将购 进的180多万瓶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销售给不具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致该药品去向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省食药 监管局依法吊销该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同时,将其纳入湖北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我国自2012年起,开始实行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制度明确,因生产假药劣药、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申请行政许可中隐瞒及提供虚假 材料等七种情形,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应当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企业,监管部门将相继采取提高管理级别、控制生产规 模、限制购销渠道、规定往来票据、实施电子监管等措施严格加强管理。 目前我省共有两家企业先后被纳入黑名单,另一家为湖北美宝药业有限公司,因使用劣质原料药生产药品被列入“黑名单”,期限为2012年4月6日至2014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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