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商务部、发改委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 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 (新华网) 大处方、大检查,过度治疗,一直是医院久治不愈的“牛皮癣”;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一直是老百姓的“心病”。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医患关系剑拔弩张,“以药养医”乃罪魁祸首。故而,“医药分开”成医改标靶,寄托众望,任重而道远。 对于医药分开,国家和地方都做过很多次尝试,一开始的“医药分家”:医生开处方,药剂师配药,现在已经实现,但是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效果不大,只是减轻了医生的工作量,没有解决以药养医的现实。 2005年左右,一些地方开始实行药房托管,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药房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其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 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明晰医院药房所有者、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医院药房财产保值增值并创造可观的社 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活动。这种方式表面上看是将“医”和“药”分开,实则不然,相反却催生出新的腐败。目前药房托管的原则基本上是四个不变:药房 所有权不变,职工身份不变,药剂科职能不变,保障医院利润不变。在保障医院利润不便的前提下,随着参与投标的医药公司越来越多,以价格优势换取竞争优势的 结果是,医院收取医药销售比例水涨船高。另一面,药房托管后还收到降低药价、让利于民的指令。医药公司不能赔本赚吆喝,羊毛最终出在谁身上?要么通过“公 关”医院领导,降低应缴利润比例,从医院身上拔毛;要么通过“回扣”方式刺激医生,让他们开大处方、开高价药等方式,实现“以医养药”。这与减轻老百姓医 疗负担没有一毛钱关系;反而比药房托管前滋生出更多、更严重的腐败。 “医药分开”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医药分业”。医药分业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医院不设门诊药房,只设住院部药房,门诊病人凭医师处方,自主选择社 会药店购药,医院通过医疗技术收取医疗服务费用,药品的收入只占医院收入的很小的一部分。医药分业的合理性使得医师没有药品促销的利益驱动,保证使用药品 的合理和规范性。 当然,要实现医药分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眼下需要解决的就是,选取哪些零售药店代替门诊药房、选取标准是什么、怎样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医药分开以后如何保证医生的收入等问题。医药分开任重而道远!(剑雪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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