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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0日宣布,明年起上调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当前的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上调至120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自2015年度起,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其中,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增加140元。
个人缴费部分,学生儿童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老年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无业居民由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60元,无业居民中残疾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
据了解,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所需政府补助增量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预计本次调整后,财政资金将每年多支出2.3亿元,惠及170万参保人员。北京市城镇老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需要于今年9月至11月底及时参保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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