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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郝晓炜)6日,太原市食药监局发布2014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包括38种国药准字的药品,均被移送工商行政部门进一步处理。这些药品的广告中存 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等违法行为。具体药品名单请查阅太原晚报网。此次曝光的违法药品广告涉及38种国药准字的药 品,包括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安宁丸、深圳长寿药业生产的气血固本口服液、云南老拨云堂生产的拨云复光散、中美华医(河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脑 胶囊等。“这些药品的广告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有可能造成延误病情及时医疗的隐患。”市食药监局市场处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告中涉及的药品广告 品种,药监部门已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并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购进渠道不规范、购销资质不齐全的药品,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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