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各地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大桶水
各地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大桶水
来源:-    浏览:1080   更新时间:2014年08月07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依法严格做好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大桶水处置和大桶水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专项监督抽检中检出的不 合格大桶水,要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封存问题产品;对经营单位未履行进货查验、经营条件或经营环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要求,或经营超过保质期 大桶水等问题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严格处置不合格大桶水生产企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问题产 品,彻查原因,限期整改;原因未查明,整改未到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卫生条件、人员管理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 证。组织开展对不合格大桶水生产企业的跟踪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对在监督检查中连续发现问题或多次抽检不合格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总局要求各地要严格各项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全面组织开展大桶水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尽快解决大桶水的质量安全问题。要建立大桶水监管责任制 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工作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等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坚决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的发生。总局将组织对大 桶水监管及不合格样品处置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并安排异地抽检。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