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郭靖)近日,省物价局发布消息称,我省将于7月1日前公布低价药品清单。
据了解,进入清单的低价药品,物价部门将取消针对每个具体品种规格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不超过规定日均费用标准的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 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让生产企业获得合理的利润,保障药品的供应,进而满足市场需求,减轻患者负担。 据了解,省物价局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5月30日前报送低价药品清单整理工作的相关资料。低价药品清单涉及范围和标准为,列入《山西省物价局定价目录》的 药品;日均费用(患者吃一种药一天用量的总费用)按照现行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和药品说明书测算的平均日用量计算,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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