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2月17日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有关规定,省物价局调整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 根据规定,自2月25日起,红霉素颗粒剂(国家定价目录61号)规格为50mg12袋/盒最高零售价格为1.3元,缬沙坦胶囊(基本药物目录126号)规格为80mg21粒/盒最高零售价格为63.7元,卡培他滨片剂(国家定价目录432号)规格为500mg12片/盒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286元。自2月28日起,氧氟沙星眼膏剂(国家定价目录84号)规格为15mg:5g(凝胶型)/支最高零售价格为26.6元。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