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商报报道,使用变质药品、克扣医保病人药品……参保病员向医保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的问题,将记入医保定点医院年度考核日常检查档案,作扣分处理。
记者6日获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2006年考核办法》规定,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累计低于60分且整改不合格,将取消医保定点医院资格。
定点医院
遭参保病员投诉要扣分
据悉,明年3月1日前,市级统筹的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包括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各定点医院将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明年3月1日起,对定点医院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的情况,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考核项目有用药管理、医疗费用管理、门诊管理等8项,参保病员遇到推诿、拒绝医疗,使用假冒、伪劣、失效、变质药品,结算账单与实际发生费用不一致等行为,可直接向医保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查实一起,将给医保定点医院作扣1至5分的处理。
该人士称,日常检查主要根据参保病员的投诉或举报,以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抽查。定点医院对扣分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
低于60分
定点医院要被取消资格
今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各定点医院结算时预留的保证金,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协议约定进行支付。该人士介绍,对年度考核评分低于60分的定点医院,全部扣除结算预留的保证金,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医疗机构定点资格。
此外,对年度考核评分80分及其以上的定点医院,将预留的保证金全部予以支付;评分为70-79分的,将扣除预留保证金的25%;评分为60-69分的,将扣除预留保证金的50%。
该人士称,此举可以在医保定点医院间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服务质量较差的,将有可能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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