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铜陵日报报道,从8月起,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启用通用的门诊病历,卫生部门制定了统一的病历格式,封面为通用标识“铜陵市医疗机构通用门诊病历”,市民看病不需一次次的买病历,同一份病历可以走遍全市各家医院了。一个城市通用门诊病历,这在我省是首次。
病历是人们的重要健康资料,一个人什么时候生过什么病、吃过什么药,对哪些药品有禁忌等等,这些情况对诊断疾病、处方用药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可是由于各家医院在病历的使用上习惯“各自为政”,市民看病必须使用该医院的病历,使得不少市民频繁更换病历,既多花了钱又容易造成诊疗资料散失。启用全市医疗机构通用门诊病历,不仅方便了广大群众就医,而且提高了门诊诊疗资料的共享,节约医疗成本,减少了资源浪费。
通用病历封面封底统一采用128克铜版纸,规格19×13厘米。封面为医疗卫生机构通用标识“铜陵市医疗机构通用门诊病历”和患者基本信息;封底为全市各二级以上医院名称、执业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内芯采用60克双面胶纸,每份病历30页左右,内容包括:病历首页,病历记录,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单粘贴专页。
患者首次使用通用病历时,就诊的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并填写通用门诊病历封面的患者基本信息,患者持该病历在本市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疗结构在病历上次记录的次页加盖本单位的门诊挂号专用章,急诊病历注明“急诊”字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等具有特殊病历管理要求的门诊病历外,通用门诊病历由患方负责保管。
卫生部门对各医疗机构的要求是,自即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律停止印刷原式样的门诊病历。因工作需要印刷门诊病历的医疗机构,应按新的门诊病历格式要求进行印制。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规定的规格尺寸和要求自行印制病历,小型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统一提供。
卫生部门指出,为减少浪费,新的通用门诊病历启用后,各医疗机构原有的门诊病历可以保留使用至2006年12月31日。但必须从8月起在原式样病历封面右上角加盖“通用病历”式样章,并按照通用门诊病历的管理规定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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