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0月25日讯 大家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发烧、拉肚子需要吃几粒药,可只能整盒买。这药品不是食品,又没办法多吃,若“运气好”长时间没再生病,剩下的药最后只能是被扔掉。在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当包括药品拆零销售。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发现,新规范已实行四个多月,药品拆零销售在我市却几乎无处可寻。
新规范规定,拆零销售即将最小包装拆分销售的方式。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药品拆零销售应当符合做好拆零销售记录、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拆零销售期间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等。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大连火车站南侧一家药房,选出几种药品向店员询问:“我用不了这么多,这几种药能不能拆零卖啊?”店员立刻回答说:“不能。”接着补充说,“没有拆零卖的,到哪个药店也不能拆零卖啊。”在青泥洼桥附近某连锁药店分店,记者同样要求换来的是销售员一张写满“好奇”的脸,“拆不了,这药还能一片一片卖啊?”她感到十分“新鲜”。而在药店内,也没有发现设有拆零专柜或者专区。在不远处另一家药店,记者“能否拆零”的询问可能被店员认为是“瞎捣乱的无理要求”,生硬的一句“不行”之后便把头扭到一旁,不再搭理记者。在记者走访的十余家药店里,仅有一家表示“部分药品可以拆零”。
药品浪费问题在我国由来已久,有媒体报道,我国一年因过期造成的药品浪费达1.5万吨。那么,这既方便百姓,又可有效避免药品浪费的新规定为何遇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店经营者表示:“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说,药品拆零卖确实面临着很多困难:例如,一些药品拆零卖后不好保管,影响药物质量;拆零卖的药品一旦在保质期内卖不出去,就会造成浪费,增加药店经营成本;如果零售的话要设零售专柜,要把每种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主治效用等一系列事项都标注清楚,这些操作起来很麻烦等等。所以几乎没人愿做。”
不过,多数受访市民则对药品拆零十分欢迎。“拆零这事挺好,能节约不少啊。就拿这藿香正气水说,一次喝两支基本就好了,可是一盒10支。胃肠感冒多少年不得一次,剩下的那些过期了都得扔。”市民李先生说,希望新规定能够被真正落实。也有市民提出,此外,药品生产厂家也不能总想着利润,部分实际用量不大的药品应多生产些小包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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