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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中美中药贸易额达 2.5亿美元
来源:-    浏览:12411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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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9月25日讯 今年上半年,美国经济经历了漫长的挣扎后似乎露出了复苏的曙光,暂时躲过了“财政悬崖”的冲击。持续量化宽松、补库存以及制造业投资带动美国经济缓慢扩张,最新的就业数据也好于预期。
 
  上半年,我国对美国中药贸易额为2.5亿美元,同比上涨26.30%。
 
  出口形势总体向好
 
  在中美双方中药贸易中,主要部分是我国对美国的提取物出口。美国市场一直是我国植物提取物最重要的出口市场,多年来一直排在我国植物提取物出口第一的位置。我对美出口的最大宗植物提取物产品是甘草提取物,包括甘草浸膏、甘草酸盐等甘草制品。美国还是我国罗汉果提取物的主要出口市场。
 
  另外,保健用途的植物提取物产品依然是美国市场的主力产品。如今,服用膳食补充剂已是大部分美国人的生活习惯,这也催生出全球最大的膳食补充剂市场对植物提取物需求的增长。目前,美国市场已成为全球医药保健用植物提取物风向标,其市场需求的增减会直接影响到全球其他市场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已拥有一定规模的植物药市场。但受农民种植习惯和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美国的药用植物产量仅能满足其生产需求的25%,其余的原料药依靠进口。
 
  美国营养保健品消费市场规模庞大,而且这一市场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在美国,约有70%的美国针灸医师在治疗中使用中草药或中成药,一些正骨医师和营养师也在学习使用中草药或中成药。其常用的中草药或中成药剂型为汤剂、片剂、粉剂、胶囊。事实上,中药在美国主要作为天然健康食品销售,而未真正进入美国药物主流市场。
 
  美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的《食品补充剂卫生与教育法》,将植物药与维生素及矿物质等均列入食品补充剂范畴。此法大大制约了美国FDA对植物药的干预,为植物药的兴起提供了最有力的立法保证,创造了植物药大发展的良好环境。目前,中药在美国基本属于膳食补充剂范畴,主要在有机食品专卖店销售,而不是在药店销售。
 
  近年来,美国FDA加强了对天然植物药的法规管理,2003年开始对膳食补充剂实行GMP管理,对膳食补充剂的生产和标签制定了严格的标准。相关指导原则明确指出,植物药不同于化学药,故其技术要求也应不同于后者。具体主要表现在:临床前研究技术要求标准的相对宽松;药代动力学试验的灵活性处理;植物药复方制剂的特殊性对待;药学技术要求的灵活性处理;药理毒理学技术要求标准的降低等。指导原则的面世,标志着美国FDA对包括中药在内的天然植物药的态度发生了质的飞跃,亦即经过多年的犹豫徘徊,美国终于承认植物药是药品。美国政府在植物药这一领域政策的巨大改变,为以植物药为主体的中药作为药品进入美国市场创造了可能条件。
 
  今年上半年,我国有521家企业拥有对美国中药出口业务,其中上海、江浙地区企业最多。而从企业性质来看,我国对美国中药出口企业中,民营企业374家,出口1.13亿美元,同比增长51.57%,占全部企业对美国中药出口额的54.83%;“三资”企业74家,出口7265.25万美元,同比增长11.25%,占全部企业对美国中药出口额的35.09%;国有企业73家,出口2086.03万美元,同比下降9.24%,占全部企业对美国中药出口额的10.08%。
“三资”企业担纲进口主力
 
  今年上半年我国从美国进口植物药产品主要为胡椒、薄荷油、西洋参和橙油等产品。
 
  上半年我国有217家企业拥有从美国进口植物药业务,其中上海、北京、江苏和广东的企业最多。而从企业性质来看,我国从美国进口植物药的企业中,“三资”企业117家,进口额为3532万美元,同比增长23.44%,占全部企业从美国植物药进口额的79.41%;民营企业74家,进口额为752.81万美元,同比增长54.15%,占全部企业从美国植物药进口额的16.92%;国有企业16家,进口额为163.09万美元,同比下降23.8%,占全部企业从美国植物药进口额的3.67%。
 
  今年上半年我国西洋参进口额为1447.97万美元,同比增长50.84%,主要进口国为美国。上半年我国从美国西洋参进口额为721.55万美元,进口价格为91.42美元/千克,同比上涨53.88%,主要进口地区为北京、江苏、重庆和广东。
 
  四大瓶颈有待突破
 
  今年上半年中美中药贸易虽然稳步增长,但目前存在的四大障碍也不容忽视:
 
  首先,汇率和成本问题。我国人民币升值和竞争对手国印度卢比贬值,大大削弱了中国产品竞争力。美国市场复苏仅为苗头初现,很多产品的进口价格短期内不可能提高,而我国中药生产劳动力和原料成本却在上涨,这影响了我国产品的出口。
 
  其次,中美产品标准存在差异。如2008年美国重新修订银杏叶提取物质量标准,对我国众多从事银杏叶提取物(EGB)生产和出口的企业产生影响。而前不久又传出银杏叶提取物含有部分致癌物质,这直接导致一些企业在该产品市场销售几乎变零。
 
  第三,关税、通关限制和美国FDA对部分产品限制和查验,也对我国企业出口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此外,美国海关等部门在进口产品通关时还要求出口商提供所有的附加单证及相关信息,以及PORIOR NOTICE,手续比较繁琐。
 
  第四,美国部分植物产品技术门槛提高,有碍我国产品出口。
 
  努力进行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与美方积极协商解决,才能不断扩大业绩,实现良性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医保进出口商会中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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