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温季节餐饮食品安全,防止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黑龙江省龙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县能够承担10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的22家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就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如何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行再培训、再教育,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会上,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实行报备制度。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在接待10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时,必须提前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申报的内容包括聚餐人数、时间、菜谱等,该局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对企业准备情况和菜谱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接待要求的督促调整,严禁超负荷接待以及违规加工制作高风险菜品。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采取不间断巡查的方式,强化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格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的消毒,减少食品污染环节;严格按“五专”要求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并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值班值宿,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完善落实应急管理制度,做好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单位,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和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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