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化妆品使用安全,在全市开展了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化妆品不良反应哨点监测试点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该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监测工作的认识。该局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充分认识做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监管职责所在,应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纳入基础性和常规性的业务工作加以统筹安排,充分调动化妆品经营企业、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专柜、协会组织和消费者的力量,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测工作的能力。市监测中心设计了“绥化市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转发了《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备案表、搜集整理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知识,利用网络进行全面培训学习。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测工作的力度。该局积极与各县(市、区)局沟通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且建立化妆品监测群,及时指导基层开展监测工作并将化妆品监测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细则中,有力促进监测工作的开展。
四是加强哨点推进,提高监测工作的成效。从局部试点手工收集信息,积极开展哨点监测试点工作,指定有条件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医院作为试点,将化妆品不良反应登记作为重点,一旦发现顾客出现不良反应,应如实、详细登记,并及时上报,逐步形成一套适应该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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