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不只是卖药品,还卖日常百货。目前,马鞍山市不少医保定点药店,除了销售各类医保目录中的药品,还销售洗面奶、洗发水,甚至米、面、油等非药品。 从7月1日起,一旦发现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范围外的物品,除给予相应处罚外,还将取消门诊规定病种定点资格,今后不再选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单位。6月18日,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平稳运行,该市人社局出台医保新规定,自7月1日起,对现有的33个门诊规定病种实行分类管理,把好准入关。 该市人社部门严把规定病种准入关,将过去规定病种凭医院病历资料简单审核准入,调整为由专家集体鉴定准入。对糖尿病、冠心病、心力衰竭、高血压病、脑血管意外功能障碍恢复期5个病情相对复杂的病种,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组织医学专家每月进行集中鉴定;其他28个病种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专业人员对照鉴定标准集体审核确认,对部分特殊病种实行年审制度。 同时,规范规定病种就医方式。实行定点就医购药,参保人员可就近选定一家规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实行处方购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需出具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生出具的处方。明确参保人员不得重复、超剂量购药。 人社部门还强化服务监督管理,规定定点零售药店不得经营《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范围外的物品。定点单位须建立门诊规定病种就医购药管理制度和台账,完善药品出入库制度。建立服务监控系统,加强对参保人员就诊配药情况的实时监测分析,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该市将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定点单位违规行为除给予处罚外,还将取消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资格,今后不再选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单位。
|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