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江苏省:非医疗机构买的药 大病保险不能报销
江苏省:非医疗机构买的药 大病保险不能报销
来源:-    浏览:643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20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昨天,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为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研制了《江苏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试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非医疗机构购买的药不能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继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20类重大疾病保障之后,江苏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城乡居民的大病将可享再一次的报销。     《江苏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试行)》指出,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什么费用能报销,什么不能报销?据介绍,大病保险报销的目录不受医保目录限制,但有不予支付范围。     对于新农合,大病保险不予支付范围为在统筹地区非定点的医疗机构或未经转诊外出就医发生的医药费用,急诊、已办理异地居住登记情形的可除外;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药物;《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药品、检查等单个计价单位的定价超过统筹地区规定最高值的;在非医疗机构发生的药品、材料等费用;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统筹地区规定的其它不列入合规范围的医药费用。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