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自今年3月起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依法从严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已审结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1件226人。
记者从河南高院7月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各级法院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长期从事和多次从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收受贿赂、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或在监管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渎职人员作为打击重点,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用足用好法律。全省各地法院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使违法犯罪分子失去再犯的经济条件。上半年,全省法院审结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共判处罚金1554.1万元,大多数案件都判处了销售金额两倍以上的罚金。
河南法院坚持公开审判,加强法制宣传,形成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人人喊打、社会共治的舆论氛围。在审判过程中,各级法院丰富公开审判方式和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审判效果。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部门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并座谈,提高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帮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监管漏洞。另一方面,广泛邀请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参加庭审,教育警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对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庭审电视直播、网络视频直播,以案说法,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打击、遏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行动中,营造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全省各级法院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坚持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消除隐患、预防犯罪的司法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强化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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