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获悉,目前个别省级电视台地面频道和省级广播电台的频率、部分地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以及医药类互联网站仍在发布一些违法医药广告,特别是老年类、文摘类报纸和广播电视报上刊载的医药广告违法问题突出。
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协调会决定,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保持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首先,根据广告监测抽查的线索,筛选一批典型案件由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各地严肃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其次,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严厉惩治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信息的违法主体。
第三,强化对广告发布媒体的监督检查,督促大众传播媒介自觉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
第四,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将联合对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力度。
最后,加大对典型违法医药广告的曝光力度,揭露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欺骗手法。
据悉,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据国家工商总局5月广告监测抽查数据显示,36个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卫视频道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个百分点,36份省会城市晚报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个百分点,省会城市都市类报纸广告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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