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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草案
来源:-    浏览:858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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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准》提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必经的毕业后医学教育阶段,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临床实践培训为重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将逐步作为临床医师在医疗机构独立从事诊疗工作和进入专科医师培训以及中级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   为尽快全面建立和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进而为建立实施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奠定基础,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组织专家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该《标准》包括培训总则和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18个专科细则,其中《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已于2012年7月印发实施。各专科细则根据本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要求,对本学科有关科室轮转时间的分配、应掌握的内容及程度、病例病种数量等具体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妥善处理“宽基础”与“精专科”的关系,注重统筹做好本专科及相关专科知识技能的学习掌握。同时,各专科细则对参考书刊作了统一规定,均采用最新版本,有利于住院医师了解最新的知识进展。   《标准》提出,在3年培训周期中,住院医师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选择相关专科进行培训,按照《标准》完成规定的专业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能够掌握本学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处理;要掌握危重病症的识别与紧急处理等,在轮转每个必选科室时,必须手写完成2份反映疾病诊断治疗全过程的系统病历;要掌握心肺复苏技术、突发性疾病院前急救等临床医师实践技能。   有关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所涉及的编制、人事、发展改革、财政及教育培训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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