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特区报报道,记者近日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了解到,该局上半年共检查了90家社会医疗机构,发现部分机构在药品管理方面存在贮存环境条件不规范不达标等问题,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
“有些社会医疗机构缺乏适宜的药品贮藏环境和条件,这对于药品的质量有非常大的影响。”该局监管人员说。在检查过程中,监管人员发现,有的社会医疗结构的药房没有控温设备、温湿度计及记录,药品直接置于地面堆放。检查中发现,个别社会医疗机构将中药饮片存放在狭窄而不通风的潮湿环境,已经出现虫蛀、霉变、鼠咬等情况;需低温保存的生物制品人胎盘组织液在常温条件下放置,严重影响了药品质量。记者了解到,一般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如果在常温下保存,半个月时间就可能导致药品失效,甚至会产生一些毒副作用,给用药人带来安全隐患。
监管人员还发现,社会医疗机构药房对药品效期管理不重视。监管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这些药房里3个月内到效期药品较多,但是大部分社会医疗机构没有设立药品效期警示牌,到期失效药品与在用药品一起存放,广口瓶存放药品不标注药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给使用、错用失效药品带来隐患。此外,药房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导致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处方调配责任不落实等也是监管人员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市食药监局龙岗分局监管人员表示,社会医疗机构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方便群众就医的作用,但其在药品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也给市民用药安全带来隐患。该局对存在问题的社会医疗机构进行了查处,责令整改。同时,该局下半年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管,堵住人为造成的药品质量漏洞。另一方面,通过开展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专项行动,从源头堵住假劣药品,加大药品抽样力度,确保药品质量,保证百姓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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