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以上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省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和网上采购制度,严禁医疗机构网下采购;除国家规定的特殊药品外,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必须100%从网上选购中标品种;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到省集中采购范围并于今年启动实施。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近日联合下发的《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作出上述要求。
辽宁省卫生厅负责人强调,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个严禁”,即严禁不合理临床使用抗菌药物,如抗菌药物使用率过高、用药强度过大等;严禁扩大检验检查范围;严禁不合理使用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如无节制地使用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进行检查;严禁过高比例使用营养药物;严禁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严禁过高比例使用高值耗材;严禁无限制使用高新技术。
辽宁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有效解决过度医疗问题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继续落实医患双方签字协议制度,实行患者入、出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协议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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