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日前下发了《西安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数达到总量的20%。 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以上。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实现市级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到2015年,每万名城市居民至少拥有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制定西安市区域卫生规划,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人3.97张,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个县(区)重点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数、床位数和服务量分别达到总量的20%、25%、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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