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都市报报道,7月6日,本报第7版刊登了题为《一药房疫苗常温储存出售》的报道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事非常重视,已对涉嫌违规经营的零售药房———春城大药房进行了查处。
7月12日,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7月6日,《一药房疫苗常温储存出售》一稿见报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管领导进行了批示,衡水市局郑树明副局长亲自带领市场科全体执法人员立即到衡水市站前路设有的4家零售药房进行检查,最后确定了涉嫌违规经营疫苗的零售药房是位于站前路的衡水市桃城区春城大药房。春城大药房是一家刚营业一个多月的个体药房,当日,执法人员到达时(下午3时多,正是营业时间)发现该药房已关门。
鉴于该药房在报道刊出后突然关门,工作人员不知去向,存在重大违规经营疫苗嫌疑,执法人员当日查封了该药房的全部药品,责令其停业整顿。
最后,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的负责人说,目前,他们暂时收缴了该药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摘除了药房牌匾,停止了其药品经营资格。下一步的工作要继续寻找两名工作人员,待事件调查清楚后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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