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14日消息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14日消息
来源:-    浏览:770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03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14日消息,工商总局3月13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加强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利用医药资讯专版、节目以及购物短片等形式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检查,对监测发现发布或者变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坚决制止虚假违法广告的重复发布。
 
  《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监管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医药资讯专版、节目以及购物短片等形式发布广告行为的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监测发现,一些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利用健康资讯专版、节目以及电视购物短片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企业寻访、主持人和嘉宾互动等方式,发布虚假违法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以及收藏品、手机等商品或服务广告,严重扰乱了广告市场秩序。为进一步严格监管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利用医药资讯专版、节目以及购物短片等形式发布广告的行为,营造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监管变相发布广告行为。各地工商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加强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利用医药资讯专版、节目以及购物短片等形式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检查,对监测发现发布或者变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坚决制止虚假违法广告的重复发布。
 
  二、推进广告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各地工商部门要监督和指导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认真贯彻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严把广告发布关,对不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屡次发布或者变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依法暂停广告业务。
 
  三、切实加强广告内容监管。各地工商部门要监督指导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严格遵守《广告法》等广告法律法规有关广告内容要求的规定,严格规范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内容,认真执行新闻出版刊载广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等有关要求,杜绝有偿新闻和以新闻报道形式等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四、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责任主体。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发布或者变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惩治屡次代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主,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对认定为虚假广告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对违反相关规定继续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依法查处。
 
  工商总局
 
  2013年3月13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