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水平,玉环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出台了《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
该《规范》主要涵盖药店药学服务标准、药师在岗药学服务标准、药学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药学服务评价等四项内容。《规范》明确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为特定的患者建立病历,实行用药信息跟踪服务。
鼓励药店开展下村进区、送药上门、指导和帮助群众清理家庭小药箱等服务活动。对上岗服务的药师,要求实行服务承诺制。同时,每年由药品监管局组织各药店通过自评、行业协会和群众联评等方式对药店药学服务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结果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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