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宣传、小报广告、邮购等方式销售。
2.套用或冒用正式厂家的批准文号。为使假药在外观上看似正规,往往采用套用或冒用正式厂家合法注册的药品批准文号,甚至使用与正式注册的药品相似或易混淆的商品名称,用华丽的外包装、突出的商品名、扩大功能宣传来掩盖。这类造假手段多见于保健食品、壮阳补肾类、妇科类产品,并经产品推销人员以代售或寄售的方式进入各药品零售企业。 3.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物质。这类造假产品多集中在补肾、降糖、镇痛、减肥类药品中。有时利用群众对民族医药的信任,打着藏、蒙、苗等民族医药的幌子,夸大疗效,扩大功能主治,擅自在中药制剂内添加化学药物。如在降糖类药品中添加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在壮阳补肾类药品中添加枸椽酸西地那非、在风湿类药品中添加双氯芬酸钠、在镇静类中成药中加西药安眠药物、在减肥类产品里添加西布曲明等。 4.用相似外观或功效的产品替代高价、紧俏产品。利用国家政策,例如当前国家加大了对血源的监控,全国的血液制品尤其是人血白蛋白产品呈现紧俏趋势,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大量造假,大多以参麦注射液来代替,消费者难辨真假又不会危及生命。 5.利用回收来的药品外包装。现今出现新型的假劣药品是通过高价从医院或个人回收药品的外包装、说明书,以更换包装或更改批号等手段来翻新,并通过网络来销售,此类型的假药更隐蔽、更具欺骗性。 6.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销售,扩大宣传。以“义诊”、“老年心理咨询”、“健康讲座”等方式进行变相销售已是当前保健食品市场普遍现象。 存在原因 1.药品流通秩序混乱。基层许多个体药品经营或使用单位,订购药品主要是通过产品展示会、订货会,并经医药公司或药品代理商来完成,这些医药公司业务员或药品代理商为他们提供电话订购、送货上门的服务,满足了基层药品经营或使用单位(多为一人店或两人店)人手不足的问题。但一些人既是合法医药公司业务员,又是某药品代理商,甚至是某些假劣药品的销售商,利用这种身份,获取合法或貌似合法的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将从不正当渠道购来的药品,通过药品批发企业“过票”或者以低廉的价格直接到各个药品零售网点推销。 2.医药市场无序竞争。 上一页12下一页在本页显示剩余内容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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