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进入正式开业的首期运营期,预计医院门诊量将由试业期的300人次/天提高到800人次/天,住院部门也将投入运营。 然而该院住院诊疗的收费标准仍不见出台。作为一家开设在深圳、面向内地医疗市场的三级医院,其收费不可能完全与香港的大医院接轨;另一方面诚如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顾昕教授所言:如果沿用内地政府所定的价格体系,这家医院将彻底变成又一家内地大医院。 挑战还不止于此。港大深圳医院虽被纳入深圳市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其与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却又隔着一个港方的管理团队;整个管理团队的薪酬虽由深圳市财政打包支付,但具体的分配方案和支付又由香港大学决定。上述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难免会影响权利义务的行使,比如最直接的问题是:院长听命于谁? 此外,院方提出的预算和采购管理改革能否推行,港方和内地医务人员同工不同酬的局面如何应对等,都使这家被树为医改标杆的特殊医院充满不确定性。 价值体系难以扭转 港大深圳医院常务副院长叶炯贤介绍,对于专科门诊和住院诊疗服务的收费标准,院方曾提出仿效门诊收费的办法,以病种为依据打包收费。考虑到现实操作的种种困难,现在改为分两步走:基本诊金部分打包,其它项目按实际发生收费。 但收费标准的制订颇费思量。作为一家面向内地医疗市场的医院,港大深圳医院显然无法在价格上与香港接轨。叶炯贤确认,大部分业务仍将执行内地的收费标准,特需服务部分将另外与政府沟通。 顾昕教授指出,如果大部分医疗服务仍然按照内地现行的价格体系来收费,港大深圳医院将很快变成另一家内地大医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特点是,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收费标准都很低,医院只能以药养医”,顾昕说。 港大深圳医院希望通过拟议中的采购管理改革,从源头上杜绝灰色操作。叶炯贤透露,院方的设想包括“厂院直销”、全球采购,以及借鉴香港医管局的标准,在其招标价低于内地时进行跟标。“厂院直销”也是深圳医改方案中所提出的措施。对此早有专家指出,这种试图“取消流通环节”的做法违反了经济规律。在深圳市盐田区以往的试点中,这一做法也遭到药品生产企业的不合作。 对于跟标香港医管局的做法,专家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对于港大深圳医院这样的大客户,如果能够获得自主采购权,内地很多大型医药经销商完全能够提供不低于20%的让利,其所配送药品的实际价格不会超过香港医管局的实际采购价格。 这里的关键是医院要拥有“自主采购,自主议价”权。内地一些政府主导的集中招标采购中,事实上就采用了这样的做法,但有关表述尚未得以见诸医改文件。 港大深圳医院自己设计的赢利模式是:用40%特需服务来维持其60%的基本医疗服务。曾参与过该院论证、选址、公示到筹办全过程的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其博客中表示,“没有一个国家是这样”公私合营“,用40%的VIP服务来维持其60%公益性,可维持否?” 抛开法理上的争议不谈,这一模式本身能否维持也存有疑问。深圳市政府已明示将逐年减少财政补贴,希望医院五年后能够自负盈亏。要以相差不多的收费水平,维持明显高企的人力成本和限制病人数的高质量服务,这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或将成为“人才孤岛” 港大深圳医院采取全员聘用制,来自香港和内地的人员都有。这种“混编”结构带来的一个问题是“同工不同酬”。 据了解,港大深圳医院一正四副共五个院长,其中常务副院长由内地委派,包括院长在内的其余四位是港方人员;9个部门总经理中有一位内地人才;现有员工包括106名暂以多点执业方式前来工作的香港医生,和约50位内地招聘的全职医生。 院方确认,港方人员的薪酬将按香港的标准来定,而内地医护人员的薪酬无法达到相同水准。这势将形成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且与院方提出的“以岗定薪”相矛盾。 另一个问题是,以上述薪酬水准,医院招不到想要的人才。“我们提供2-3倍于内地医生账面工资的薪水,也就是年薪30-40万”,叶炯贤说。但曾长期在内地医院工作的他深知,这对于内地同行缺乏吸引力。 港大深圳医院筹建时,曾从本地医疗系统抽调了一批人手,但他们最后都回归原单位。除了收入上的差距,脱离事业单位编制及其职称体系,也让内地医务人员有所顾虑港大深圳医院参照香港的做法,医务人员分为顾问医生、副顾问医生和住院医生三级,来这里工作意味着放弃原来的职称,而万一有变就回不去了。 “我们最需要的是”中坚层“,博士毕业、有10年左右工作经验”,叶炯贤说,但这批人恰恰是顾虑最多、最不愿意脱离现行国有体制的。 记者获悉,目前港大深圳医院的内地医生主要来自于二线城市的三级医院,冲着较高的薪水、或为解决夫妻分居问题而来;100位护士基本上都是编制外人员。 这样的人才结构显然不符合港大深圳医院的期望。“如果没有配套改革的话,我们将成为”人才孤岛“”,院方人士直言。 治理结构有待厘清 叶炯贤表示,有关专科门诊和住院诊疗的收费方案,院方还在与深圳市卫人委、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沟通。显然,尽管在港大深圳医院15席董事会中,内地董事占了8席,且这8席中有5位政府官员,但医院董事会仍然不能自主决定服务收费等经营管理事务。 反过来,政府部门与医院之间又隔着香港大学当初关于举办港大深圳医院的合作协议,就是由深圳市政府与香港大学双方签署的。 记者所获2011年6月17日签署的协议文本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深圳市政府“主导医院董事会工作”,香港大学则是“参加医院董事会”。 另一方面协议又规定,香港大学“向医院提供医疗、科研、教学方面的管理和业务技术支持”。这表明,深圳市政府与香港大学间存在事实上的委托管理关系。 院方人士确认,深圳市政府请香港大学代为聘用医院管理团队,其薪酬由深圳市财政打包支付,报人社局备案后,通过第三方公司打入港方账户,具体的分配方案则由香港大学决定。 也就是说,港方的管理团队从深圳市政府那里接受聘书,向董事会负责,从香港大学支取薪酬。在这个复杂的架构下,以院长为首的管理团队究竟听命于谁?道理上讲,如果其听命于港大深圳医院董事会,后者应该直接支付报酬;如果薪酬由港大支付,则港大才是真正的“老板”。 另外,5位政府官员董事,到底代表政府还是以个人名义参与董事会工作?内地8位董事的工作接受谁的监督? 院方人士表示,目前的状况只是过渡时期的人事安排。但未来治理结构将如何理顺,记者尚未获悉任何线索。现有状况下,被寄予厚望的港大深圳医院,或暂时难为内地医改提供镜鉴。(李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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