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进入制毒渠道,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此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期5个月,将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特别要求进一步规范零售行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时必须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含有麻黄碱以及伪麻黄碱成分的感冒药不在少数。笔者初步筛选,在批准的OTC化学药品里,涉及到“麻黄碱”的有近70种通用名及复方药物,如果算得上含有麻黄成分的OTC感冒止咳中成药也不下80多种之多。 有业界人士质疑,这项“限麻令”是否会影响到含有麻黄碱成分的感冒药销售,导致新康泰克、白加黑、泰诺、百服咛等品牌的陨落。对此,笔者认为,这关键在于药店的态度。 首先需要阐明的是这个限令不是针对药品本身的不良缺陷,而是另外产生的次生问题——制毒原料。因此它跟多年前的PPA(苯丙醇胺)事件性质完全不同。既然是这样,就没有必要对药品本身的疗效和应用产生怀疑。 其次,类似的“限麻令”早在5年前(2008年)SFDA就有在药店购买数量上的规定:一次购买不得超过5盒的规定,这么多年下来并没影响到含麻感冒药品牌很大的影响。只是这次提出来的要求购买者实名登记,在行为上多了一个环节而已。现在实名登记的事情越来越多,老百姓不会因此感到诧异和惊慌。只要人们认准的“药名”(商品名)该用还得用,该信任还是信任。没有改变购买主体性质上的变化。 第三,关键是店员在购买行为上有没有主观导向,比如,一个顾客来买“白加黑”或其他含麻感冒药,认真的药店请其出示身份证,而顾客没有带,那么这时会出现两种可能,一种是说那就换个不含麻黄碱的吧,顾客说“行”。这样这个消费就转向了别的品牌。另一种情况是,顾客坚持要买这只药,说只有这只药才有效。店员说那就算了吧,反正我也认识你,你不会去制毒品的,这次买给你,下次记着带吧。 第四,这里对身份证出示行为的要求要看有多具体,是出示,还是只是登记。如果是出示身份证,还真会挡掉一部分顾客,如果只是登记也就问题不大了,谁还不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呢。 第五,药店的倾向性更大,一来药店怕麻烦怕检查出问题,那就干脆不进这类感冒药;二来就算进了,让顾客都不去买含麻黄碱的感冒药而转购其他。对于这种影响是药厂和顾客都控制不了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含麻感冒药的生产企业没有必要去改变已有品牌,没有必要去花时间和精力去研发推广新感冒品牌药。可要知道,上市一只新品种包括研发、申报审批和推广是有大量的投入,毕竟这与PPA的情况性质不同,只要药店不怕麻烦,自身管理上不出问题就不会产生市场的“排麻”结果。 面对“限麻令”,含麻感冒药的生产企业没有必要去改变已有品牌,没有必要去花时间和精力去研发推广新感冒品牌药,这会造成巨大的浪费,毕竟“限麻令”与PPA的情况性质不同,只要药店不怕麻烦,自身管理上不出问题,就不会产生市场的“排麻”结果。(作者:吴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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