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虎网保健品网 > 保健品资讯信息 > 全国专项整治“药品制毒”
全国专项整治“药品制毒”
来源:-    浏览:588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07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进入制毒渠道,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

  此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期5个月,分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麻黄碱类原料药审批;结合药品电子监管,突出抓好批发环节监督检查,确保流向可控;进一步规范零售行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时必须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表示,专项整治期间,要查办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对查实因违法违规行为直接导致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企业,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含麻黄碱药品制造冰毒等毒品,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加强对麻黄碱的监督,也明确要求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批准文号数量,原则上不再批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仿制药注册;限制最小包装规格的麻黄碱含量。同时,建立麻黄碱原料药审批的监测预警和通报制度,指导地方合理审批麻黄碱原料药,严格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产量。

  根据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单次销售限量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等情况。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关于虎网|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虎网医药网 ·虎网保健品网 ·虎网医药人才网 ·虎网知识产权网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60322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