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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食物中毒饭馆须留剩菜 餐饮单位禁
来源:-    浏览:491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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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京城已进入细菌性食物中毒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高发期。

  针对此,北京下发紧急通知称,各餐馆一律禁止代加工山野菜,客人若发生食物中毒,餐馆须保留剩余食物及病人呕吐物等。

  餐饮单位禁止代加工野菜

  昨天,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表示,夏秋季气温高、雨水多,适宜致病性微生物的生长繁殖,是细菌性食物中毒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高发期。

  记者获悉,自7月底以来,北京已连续4周报告超过2000例痢疾和其他感染性腹泻病例。

  针对此,北京已发出防控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特别提出在工地食堂、郊区民俗旅游接待户、中小餐饮服务单位等严防食物中毒。

  市卫生监督所表示,根据夏秋季饮食特点,防控食物中毒的重点品种是冷荤食品、乡间山野菜、街头夜市烧烤排档等。

  为此,市卫生监督所提出,餐饮单位加工制作的山野菜必须有当地长期食用历史,禁止为顾客代加工山野菜。

  同时,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餐饮经营者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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