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基层“零差价”销售遇阻碍2012年07月02日08:54搜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让“以药养医”成为历史,但基本药物的零差价销售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新问题。 记者近日在临沂某县采访时,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均向导报记者表示,基本药物制度确实是一件好事,但结束了“以药养医”后,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他们的日子着实难过。不得已,3元的处方费、5元的注射费等,已经成为他们获取收入的另外途径。 国家审计署4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据对全国10个省市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的调查发现,一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仍购进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加价销售基本药物,部分县级医院违规加价销售药品。 财政支持捉襟见肘 “我们医院有60多名在职员工,还有不少离退休干部,一名老职工去世就要补发40个月的工资和上一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乡镇医院的负担太大了。”6月28日下午,在该县某乡镇卫生院3楼办公室,院长王永贵告诉导报记者,以前医院的主要收入就是卖药,通过药品加价即“以药养医”来维持医院运转。但自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以零差价销售后,药品收入便无从获取,只能靠财政支持。 在王永贵看来,虽然国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贴一部分,但地方上的配套资金太少。“我们门诊的报销比例是40%,住院报销比例高达95%,即使是比我们富裕得多的县,比例都没有这么高。”王永贵表示,目前乡镇卫生院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重点人群查体、居民健康档案等。 目前,在当地每一个工作区都有一个服务队,如果老百姓需要可以打电话。就在当日上午,王永贵还参加了该县卫生局召开的一个旨在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会议,打算从7月底开始做这项工作。 “有小病从村卫生室(所)就能拿药,稍微大点的病一般去县或县级以上医院,乡镇医院是在夹缝中生存。”王永贵说,他们现在招聘员工时一般都不敢招本科以上的大学生,因为基本上工作没多久他们就会离开。 不过,针对有医院违规加价的情况,王永贵表示,其所在的县所有的电脑系统都是统一的,药品属于国家目录或省目录及增补情况都有注明,不会出现基本药物加价的情况。 “具体情况不太了解,但不排除还会有药品加价的情况。”在当地一家村卫生室,村医生李连强告诉导报记者,虽然现在医院已经基本无法从药物销售中获得利润,但仍然有其他办法。 比如,只要老百姓买药超过3元,医生就会多开3元的处方费,如果是注射的话则是5元。在这3元中,国家给报销80%,最后老百姓就要多花6毛钱。而且,假如买的是40元的药,医生完全可以把40元拆分成4个10元,本来只需要3元的处方费就变成了12元。 操作暗藏猫腻 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明明老百姓的医保卡里还有不少钱,为什么上边却还说紧张?”据李连强介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老百姓每人自己交60元,国家补贴110元,即每人每年可以报销170元的药费。 上一页12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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